请问一下,是否可以将我和我爱人的贵阳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新购房(家庭第二套房子)的首付,并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请问一下首付比例为多少?
本人结婚前,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一套住房,目前还未还清贷款。结婚后,为了改善现有住房环境,我与爱人准备重新购置一套住房(我爱人的住房公积金还未用过,我的里面还有部分余额)。请问一下,是否可以将我和我爱人的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新购房(家庭第二套房子)的首付,并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请问一下首付比例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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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付需用自己的资金支付,无法用公积金来替代首付,公积金只能用于追加首付给房开或归还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详见:http:www.gygjj.cnart2015428art_22361_734867.html 并且需您原来所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还清后方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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