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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兄妹两人受国外亲戚委托处理一些房产买卖事宜。委托书上指明一福建厦门的人

我兄妹两人受国外亲戚委托处理一些房产买卖事宜。委托书上指明一个人也可以办理。我因为一直在外地,房产就由我兄弟在处理,结果他把房子卖掉的钱挥霍了,还有一些房产转移到别人名下。一旦国外亲戚追究,我是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转移到别人名下的房产是否可以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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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热心网友

    由经手的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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