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住房公积金房贷新政策
国管公积金中心调整申请人账户余额划线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唐山住房公积金的,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这个新政策,在唐山什么时候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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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此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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