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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吉林长春 协议的法律效力

公公和婆婆离婚时法院将乙房判给了婆婆,但房证是公公的名始终没改,若干年后公公和婆婆复婚时,婆婆有甲房房证是婆婆名。复婚时婆婆,公公,大儿子,二儿子在场,并四人都签了名,按了手印。大儿子代笔婆婆说:“乙房,及我名下财产都和某某(公公的名)无关,都由大儿子和二儿子继承。”后来婆婆去世了。问1,四人的协议可不可以做为婆婆的遗嘱来执行?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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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不可以做为遗嘱来执行。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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