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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 我2007年离婚,由于离婚后没房住,于2015年在本村买了一处三十平米的老房子

我2007年离婚,由于离婚后没房住,于2015年在本村买了一处三十平米的老房子,有原户主的土地使用证。请问我合法吗?现在农村搞一户一宅,我父母也有一处一百平米的房子,因我姐出嫁,户口本上只有我和妈妈的名字,爸爸是居民户口,我的户口也是离婚后回迁。我现在已经再婚,老公也是居民户口,请问我们属于多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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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属于多宅 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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