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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 死者房产纠纷

我的丈夫2013年12月份因公殉职,生前有一处动迁房未交房,2014年由我交清房产需要的所有费用但是没有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死者(我丈夫)的父亲有没有权利享受这所房子的遗产。 注:房子是死者的名字,但是费用都是死者去世后,由死者妻子交全的。死者生前没有任何遗嘱。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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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林 经纪人

    有,继承的顺序,父母,子女,配偶,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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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有继承权。 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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