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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四川南充 房产继承问题

我母亲今年7月过世,身前她亲笔写的遗嘱,她名下的房产归我一人所有。我母亲和她前夫生有一儿子,比我大12岁,是我哥,但他们离婚时,儿子是判给前夫的。后来母亲生病,她儿子从未尽过任何义务,来看我妈的情况屈指可数,这也是我妈为何将房产留给我一人,他太伤妈的心了。 处理完妈的后事过后,由于我们当地房屋要拆迁,他就和街坊以及他那边的亲戚,要求我写分房协议,我当时头脑也挺乱的,也没人站在我这边。也不晓得该咋办,周围人威胁说,即使我有遗嘱,也必须给他分房子,打官司的话,他们全都给他作证,总之我是孤立无援,从一开始他从未给妈拿过一分钱看病,他全对外宣称,是他给妈看病。简直是一派胡言。 我当时特别无助,就只好和他签订了一份协议,在协议上,我分的房子要多些。协议写完之后,他却说将来可以反悔的。我不懂他的意思,尽然如此那何必逼我写协议呢? 现在我担心,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假如他要是反悔或者他在背地里搞鬼,那将来打官司的话,我妈立的遗嘱,我的胜算是否大些? 以上就是我的问题,希望能帮我解答一些,谢谢了。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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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有遗嘱是要按照遗嘱执行的 按照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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