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房产网 > 毕节房产问答 > 毕节其他 > 毕节法律纠纷 > 继承权维护 我是贵州毕节

继承权维护 我是贵州毕节

老人生前留有2处地基与一所老房子。其下有3个儿子。生前3个签订合同。大哥得A地基。老二和老三得B地基与老房子。但是在2002年12月底之前每人要付给大哥1200元人民币的运输费。直到2013年这笔钱分文未付。老人过世后;老二和老三就想2人占有老房子。在这种情况下。老大的继承权生效吗?可以和老二老三3人一起继承老人留下的房子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x****2 热心网友

    继承权已放弃,但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款项。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