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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苏南通 遗产继承

夫妇一方去世,生有一子。后另一方再婚,有三个子女,并在再婚后分得祖产房产一处。现老夫妇二人共同签订协议,将房产给孙女,打印了一份协议,由老太的三妹妹和二妹的女婿做见证,因一人看不清写字、一人不识字,二老人均盖章并按了手印。这份协议是否有效。现二老人已去世,前妻之子是否有权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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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要看协议的内容, 看协议是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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