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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我是廊坊人

本人10年3月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时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到13年1月8号下发,其间合同约定房产证未下发期间卖房人的房贷由我拿卖房人的卡来交,中间银行涨息我不知道,还按原数交的,等卡里钱扣完银行发现不够给房主打电话,房主才通知我补交,合同里没有写明银行涨息部分具体由谁来承担,只写明我应该每月按合同当时约定的金额交,房主本人曾有过违约,我在不知情情况下(不是连续违约)分次共造成4次违约.现在房主进了银行的黑名单,房主要求我赔偿3万元或把银行黑名单给他消除,否则不给办理过户.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刘强 经纪人

    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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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5 热心网友

    城镇房屋拆迁有两种:政府组织的用于公共目的的拆迁,拆迁标准主要是通过评估确定,另一种是为了商业目的的拆迁,补偿标准完全是通过市场各方协商解决,拆迁案件法律关系复杂,通过合法途径,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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