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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与树的所有权 我是山东莱芜

地点:某县某乡A村 时间:2013年11月20日 人物: 父亲:于2011年4月去逝。共有五个女儿(均已出嫁),五个儿子(其中一个是甲,一个是乙)。 甲:A村人,始终在A村居住。 乙:B市人,全家户口在10年之前迁出A村。 事件: 父亲有两块地。在2010年父亲留下字据:一块地归乙,另一处宅基地也归乙,证明人为其中的一个女儿及女婿。 在父亲说的这块宅基地里面,有64棵树(种植25年以上)。甲说全部是他的,地也是他的。乙说地是他的,其中有25棵树是他的。 2013年11月20日,乙回到A村,将64棵树全部伐到。 甲要求讨回公道。 证人证词: (树):A村委、除甲乙之外的三个儿子均证实64棵树归甲所有,五个女儿称不知情。 (地):除甲乙之外的三个儿子均称不知情,五个女儿均称属乙所有,村委不能证实属谁。 到底该如何用法律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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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2 热心网友

    按照承包合同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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