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房产网 > 济宁房产问答 > 济宁贷款 > 济宁融资商贷 > 取得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出现断缴的职工纳入黑名单,这个能解读一下吗?已经放贷的是不是不能辞职,因为要考虑公积金贷款,这样不限制别人了吗

取得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出现断缴的职工纳入黑名单,这个能解读一下吗?已经放贷的是不是不能辞职,因为要考虑公积金贷款,这样不限制别人了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l****0 热心网友

    济宁市在2016年6月1日,印发了《关于严控资金风险打击骗提骗贷行为的通知》(济住字[2016]39号)文件,文件规定:对存在提交虚假材料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出现断缴行为的职工纳入黑名单,并按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限制及依法惩戒。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