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 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产继承问题
1.农村有一套自建房,隶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下,宅基地登记中,爷爷(去世)、奶奶。 2.奶奶、父亲(去世)、母亲,儿子。为一个户口本。 3.奶奶亲生子女四人:两儿子(我父亲和伯父)、两女儿(两个姑姑) 4.两位姑姑表示不会参与未来遗产继承,奶奶也表示遗产会给孙子。(若在遗嘱上申明宅基地下的自建房直接给孙子(父亲已逝,孙子属于代位继承),法律上是否有效?而且目前我伯父已经断绝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均由我和两位姑姑在照顾) 5.奶奶不会写字,相关的遗嘱,需要什么格式?遗嘱上是不是最后只要奶奶按手印即可?还是说需要去公证处公证遗嘱?公证时是否需要所有继承人员在场? 6.若奶奶在立遗嘱前去世,相关继承内容又是怎么分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