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 有财产分割事实,但没有书面协议的家庭财产分割是否成立
我家有姐弟3人,我是最小的,于2000年1月结婚后,由于父母长期患病,没有生活来源,就对当时的房产,田地以及老人的抚养等进行了分割:因为当时大姐已经出嫁离开且条件较好,父母就对仅有的三间土房分割如下,父母一间,我哥一间,我分得一间,父母由我们兄弟2人共同抚养,但主要由我抚养并和我一起生活,厨房、卫生间、柴房等前院房屋、院内空地由我和父母共同使用,老人离世后归我使用,后院房屋、院内空地归我哥所有。但当时没有签署书面分割协议。 之后我哥把分得的一间土房在后院重新开了一扇门,开始独立自主生活。我和父母在前院一起生活,我分得的房屋和我自己建盖的房屋一直提供父母居住。期间,我自己出资对前院的围墙,柴房等多处进行过维修,翻建,重新建盖了大门。和我哥共同出资对三间土房的房顶进行了维修。 2012年4月,我父亲因病去世,我大姐于2012年5月提出对前院房屋进行重新分割。现我母亲也提出重新分割前院房屋。 请问法律是否认可这种没有协议的财产分割事实?我母亲是否有权利要求重新分割前院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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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成立的 其他人不认可的,需要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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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健在时曾写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其中有一条即大儿子为父母出资购置房屋,
答: 父亲的那部分遗产归大儿子所有;母亲的那部分由母亲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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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已经进行财产分割,我也向公证处咨询过了,办理房产公证比较麻烦,比如对家庭协议书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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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答: 都可以,公证没有特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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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一家住的房屋因政府要征收,在领取征收款时政府相关部门要我们一家提供一份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我们一家应怎样订立财产分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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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的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答: 协议也即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属于私法的范畴,对于私法来讲,法不禁止皆可为。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在你们当事人之间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