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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 母亲的遗产房,继父的孩子有全来分吗,他们10年来没赡养过啊

我母亲最近心梗去世了,还没过完头七,继父的几个孩子就找上门来要分房子。具体情况如下,1985年母亲从喀什来到泽普与石油上的继父结婚了我当时在服兵役,姐姐刚工作在哈密,继父有5个孩子 4个工作1个在上高中。我母亲没工作就一直在家做饭带孩子5个孙子她都带过,2005年继父因病去世,分遗产我母亲没拿到一分钱我母亲说继父把10万存款分给了5个他的孩子把房子留给了我母亲,可当时也没留下遗嘱。换房产证证时我母亲把房产证换成了母亲的名字。自继父去世后继父的孩子就再也没管过我母亲,母亲就靠314元的抚恤金过日子,2006年我因腰部伤病加之在昌吉的投资失败,来到母亲家与母亲同住相伴至今。他们尽然要求7人平分14万(石油房产不能继承只能退钱 )而房产中心也说他们也有权来分 这个合理吗?政府发的房产证不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吗?没有进赡养权利的人怎能分遗产呢?就没地方声张吗?求指点  刚注册 只有20积分 万分抱歉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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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证明你继父去世时已经分过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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