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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安徽淮北 土地所有权

我大爷1995年土地调整时获得夫妻人土地3.5亩。当时大爷65岁,大娘66岁。多次申请五保户都未获批。随着政策好转,于2005年终于批为五保户。这时大爷大娘都75,76岁了。大娘2009年病逝,大爷2013年病逝。从1995年土地调整时,土地都是我在帮着耕种,包括打农药,施肥,收获,晾晒等等。二老晚年多次生病住院,都是我夫妻二人看护。包括二老病逝的所有丧葬费用都是我承担的。但是,现在有部分村民提出要平分大爷的3.5亩土地,请问这是否合情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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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原则上土地是要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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