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浙江嘉兴 关于遗嘱的订立问题
当事人情况:女,41岁,2015年4月查出颅内占位性病变,已手术,精神正常、神智尚清楚,术后左手左脚有知觉但不能动,目前在医院治疗,由于各方面原因,想立份遗嘱,据了解所属当事人名下有车子两辆无贷款(车主为当事人),房子一套无贷款(户名为丈夫),店面一套有贷款(办贷款是当事人的哥嫂),手术前当事人银行存款9万多元被丈夫领走,家庭成员有父母、丈夫、女儿,请问应该如何办理为妥,财产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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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可以协议分割的 按照自己意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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