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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山东淄博 关于继承问题

甲乙丙丁兄弟四人的父亲于1989年10月去世,母亲于2005年去世。父母去世后留有农村房屋一处。2010年10月,甲起草继承协议一份,载明:父母所留房屋归甲所有,甲分别向乙丙丁三人各支付2万元的差价款,后乙丙均在继承协议上签字,并收取了加支付的差价款2万元整,丁不同意该继承协议,没有签字,也未收取差价款2万元。2011年8月丁向法院起诉甲乙丙三人,要求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遗留的房屋,遭到甲乙丙的拒绝。 问:1、丁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因为父母的去世时间不一致。     2、丁没有在继承协议上签字,是否受继承协议的约束?     3、丁以法定继承的方式起诉甲乙丙,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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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热心网友

    可以。 可委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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