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 继承纠纷

我老丈人生前只生下我妻子一个孩子,在2005年我妻子20岁时我老丈人再婚,他们结婚时我妻子的继母和她前夫生的儿子21岁已成年,我老丈人再婚前就有一套长宁区的个人产权房,在2011年我老丈人再婚妻子过世,2014年我老丈人过世没留下遗嘱,现在我老丈人再婚妻子的儿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但他现在却说要替她过世母亲代为继承,我咨询老丈人再婚妻子的儿子可以替他过世的母亲代为继承他继父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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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其继子享有继承的权利 他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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