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德市缴存的公积金可否回户籍所在地贷款购房?
在宁德市缴存的公积金可否回户籍所在地贷款购房?需要什么手续?
全部1个回答
-
1、借款人离职后,贷款仍按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在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无正当理由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达到6个月(含)以上的,贷款人或贷款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收回全部贷款余额,或按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利率上浮100%计取利息。 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你在我市缴存的公积金,能否在户籍所在地购房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应咨询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