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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使用南宁公积金贷款的咨询

1.请先确认你所在的单位是否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首先已确认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根据你的留言,建议你将情况详细阐述,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咨询:0771-1232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6:30。   -----电话多次占线无法打通,话务员忙! 情况详细阐述:我和我的爱人都是在南宁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婚前,我爱人使用她的公积金在南宁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买了一套房,房子是我爱人的一个人名字,现在她的房子还在月供还着贷款。现在我和我的爱人刚刚离婚,我的公积金没有使用过,我现在是离婚状态,可以使用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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