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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 再婚老人离世房产继承

我父亲88年再婚,继母再婚前原有公房一套,再婚后该公房动迁,扩大面积转为产权房,房票为继母名,前几年改成继母儿子(就一个儿子)的名字。动迁办产权及扩大面积费用是双方共同承担,现在父亲离世,我们姊妹5人,请问该套住房我们有没有权利要求分割,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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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热心网友

    没有遗嘱的,子女有权继承。 需要看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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