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5月22日唐山公积金提取政策,我今年3月购买二手房可在一年内提取公积金,但需要备案的转让合同,我的转让合同再办公积金贷款时应经交给贵机构,
本人没有多余的备案合同,应如何办理提取公积金?请给予协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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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与办理贷款的管理部联系复印并加盖经办管理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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