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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安徽合肥 棚户改造引起的房产纠纷

我是1981年参加工作,在我们村附近的煤矿上班,1990年农村实行宅田合一,我当时没有结婚,生产队给我分了一份宅基地,并统一颁发了宅基证,宅基地上有房有院,现在我们这里进行农村棚户改造了,我的户口不在农村,请问我的宅基证是合法的吗?可以参加棚户改造吗? 我现在的宅基地有宅基证、有房有院,取得宅基证之前是两户居住的,1990年我取证之后,他就到别处建房了并取得了宅基证,现在农村要棚户改造了,他以曾经在我这个院内居住过为由,要求我在丈量宅基地时给他一部分面积,我不肯,我找到村、镇、区政府要求伸张正义,他们说你两家协商解决,我认为没有协商的余地。您认为如何解决为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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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8 热心网友

    不好解决法律不好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委托专业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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