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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

请问,我于2015年11月购买泰州本地的一处住房,当时在农业银行办理了商业贷款(因当时单位尚未帮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工作的单位从2016年1月正式给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目前已连续缴纳10个月时间,请问我现在可以申请“商转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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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符合下述商转公贷款条件,就可办理商转公。 申请“商转公”贷款条件:在我市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请人在我市购买的自住房享有所有权,该房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已领取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商业住房贷款无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以上违约记录,同时征得我市商业银行书面同意。注:目前市区除招商银行外,其他签约银行都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商转公”贷款。 由于商转公较复杂,建议申请人先带身份证、商业住房借款合同、近2年内月还款明细表(银行盖章)、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到公积金大厅查询能否申请商转公。如果符合“商转公”贷款要求,再向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书面申请,免得多跑冤枉路。如还有疑问,请咨询泰州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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