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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问题 我是吉林长春

09年爷爷去世,当时协议奶奶由叔叔赡养,爷爷奶奶的两人土地以及两间房产由叔叔继承,之后奶奶不愿意在叔叔家继续生活,又转由我父母赡养,叔叔和父亲商量 (爷爷的房产中有四间房子,其中有两间属于叔叔)达成协议由父亲一次性支付叔叔三万元(叔叔的两间房子以及爷爷的丧葬费一万元)。奶奶由父亲赡养,爷爷奶奶的房产和土地归父亲所有,之后商定如奶奶不愿意在父亲家中继续居住,叔叔在支付三万元给父亲,去年奶奶再次由叔叔赡养。今年六月,叔叔因车祸去世,奶奶与婶婶关系紧张不愿意继续在叔叔家。但婶婶说爷爷的丧葬费由叔叔支付的为由,不归还爷爷的一间房子和土地,只将奶奶的土地和房子给奶奶,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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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热心网友

    如有证据证明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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