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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继承的问题 我是山东淄博

。我有如下问题想咨询:     男女双方再婚,结婚时双方子女已经各自成家。女方婚前有一套单位房产,婚后男女使用女方前夫(去世)的资格更换新住房,所有费用由女方及女方子女承担,房产证上也只有女方名字。     现女方去世,若房产不做过户处理,待男方百年后,只女方子女出面能否做遗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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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出具协议约定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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