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买房 > 广州房价行情 > 广东广州已过户,等放款,新政促使房价上涨,业主借还没放款之由提出解除合同

广东广州已过户,等放款,新政促使房价上涨,业主借还没放款之由提出解除合同

签的是阴阳合同,实际房款和合同房款多了7万。签合同是还签了一个补充协议,就是如果从过户日起45天内没放款,以每月3500给予卖方赔偿。由于新政银行收紧放款,现在已经超过了两周,中介那边说银行在本月底前能放款,也就是做多可能还要两周的时间。卖方说自己跟着放款去全款买新房子,如果现在不放款就意味着要去贷款买新房子,那就要多出10万的利息。卖方开始的意思是想买方赔偿他的损失,后来又跟中介说要诉讼法院解除合同。如果真的诉讼法院的话,如果卖方以阴阳合同违法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这样银行会不会不放款,法院会如何判?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l****0 热心网友

    这是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