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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关于经济适用房契税征缴滞纳金问题

我是平南东方家园(经适房二期)的业主。现未交房,去年10份完成签订预售合同,并开始按揭。当时项目部并未告知何时交契税(合同有约定由开发商通知的),直至近日各业主陆续接到项目部通知尽快去地税交契税,同时告知延期需交滞纳金,大概为400元户,还说通知已贴在项目部门口,是我们业主没有去看的后果。请问项目部是否存在通知不力,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此笔滞纳金是否该由业主承担?盼请 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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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热心网友

    经济适用房契税征缴滞纳金,要交的。 开发商应该发送短信通知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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