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 遗产纠纷

我是抚养在老人的养女,现老人双双去世,留下两套房屋与政府的抚恤金8万元。我今年19岁,之前与老人,二哥一同居住在现留的房产之一(此房产是由二哥买下写到老人名下的)。老人的一方平时享有政府提供的养老金,但自老人与二哥居住起,老人便将养老金存折交由二哥一家管理,由他们照顾老人和我的生活起居以及缴纳我的学费。现老人去世,大哥从未赡养老人却提出要我与二哥现居的房产(此套房产较为值钱)与分配一部分抚恤金。二哥对此不同意,他认为房子是他买了写到老人名下的,老人也是他赡养的,大哥没有权利觊觎此套房产。对此,在法院的调理人员调理无果的情况下,二哥决定提起上述,由法院进行遗产分割。请问,一般情况下,法院将会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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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 热心网友

    让你二哥最好对房产进行确权,确认房产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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