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以个人名义用扬州公积金贷款购房,后来我们结婚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签了合同,用我的公积金一起还款,现在我们因为家庭原因,已由法院判决离婚,有法院的判决书,房子归他,
现在我想把我的公积金撤出来,不再还他房屋贷款,他在外地,请问,我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才可以停止用我的公积金为他还贷??
全部1个回答
-
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办理即可,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合同。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