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 遗产继承

本人有一位哥哥八年前病故,病故时父母、配偶、两儿子健在,一年后母亲去世,今后的7年间本人的父亲与哥哥的家人一直不与我联系,现在哥哥的房产要更名到他小儿子名下,但公证处说要是想更名需要我去签字,说我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这种情况下我占多少份额呢?打官司会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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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 热心网友

    占十分之一 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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