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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房产纠纷——本人2013年4月购买了本市一

本人2013年4月购买了本市一家开发公司的商铺,可是到目前迟迟没有交工,而且我是首付的一般房款!签署的是认购协议书,上面没有明确交工日期,可是在前几天我在房产局查询到该开发公司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买商铺给我,我想问假如今天是2015年1月1日我去法院起诉立案成功。开发商在起诉的过程中办理下来预售许可证,(假如我1号起诉立案到10号他们办理下来)我起诉能胜诉吗,能要求他们退回本金和利息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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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可以委托 向法院起诉维权。如果开发商在起诉的过程中办理下来预售许可证,你就不能再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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