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房产网 > 南充房产问答 > 南充买房 > 南充购房建议 > 四川南充单位公房购买问题

四川南充单位公房购买问题

我是南充电信分公司的职工,我继父于1949年建国后就进入电信系统工作,直到1995年去世,母亲在南充百货公司工作,与2005年去世,去世前一直居住于南充电信职工宿舍,夫妻二人均属于房改时享受房改对象,但是单位领导长期不执行南充市人民政府南署发[1992]358号文件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2]574号文,未能购买所居住房屋,导致父母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现单位新一轮房改已经开始,参加房改人员定为2003年前死亡的职工不能参与,现我们一直居住的房屋不但不能购买,还需退出,请问 此种问题应如何处理,是否可以进行起诉。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刘围龙 经纪人

    向单位提起诉讼!走法律程序!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委托 诉讼。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