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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吉林通化 房屋征用后 得到补偿款后 姊妹来争

我家有兄弟二人,姊妹7人,目前在世姊妹4人,我父亲已去世二十六年,母亲也去世十多年了。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我父母在世时看病医药费姊妹们从没拿过,父母也没在姊妹们家住过。老人盖的房屋2000年左右塌了(姊妹早已出嫁),我兄弟二人各自花钱建了几间房。老人在房屋没塌之前在老房子里有一间屋子单过,重新盖房后 我弟弟不想养我母亲,所以我母亲一直在我家住(我是男孩老大),2016年8月份左右被征用房屋和门前5分多农村自留地(非承包地),我兄弟二人各自得了补偿款,没几天我的其中2个妹妹把我兄弟二人告上法庭,说我二人得了补偿款二百多万,要分给她们六十多万,她们说以前赡养过老人 老人生病住院也拿过钱 但这不是事实。     目前已经收到法院传票,快开庭了,但不知搜集什么证据,房屋重建时的票据 土地使用证 都有 但赡养父母和医药费这么多年了已没有医院票据。我家的其他姊妹亲戚都不愿参与这场纠纷,所以只有我兄弟二人和2个争房产的妹妹出庭。由于从没被起诉过 ,请教 应该做哪些准备呢?必须请吗?如果不请会输吗?请问这种情况会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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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热心网友

    建议:带上诉状,律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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