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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房产纠纷——8.17日签的购房合同,约定的

8.17日签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是9.30日进行资金托管,但是买方忘记了,中介也没有提醒,契税已交,约定是9.30日进行资金托管,10.11日约定过户的,在过户前一天中介说房主由于房贷还未还清无法过户,现在房主要是违约不卖了,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由于合肥新政下来,按照新政买方无法再在合肥市区买方了,所以买方希望法律途径强制执行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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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9 热心网友

    可以走法律途径强制执行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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