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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鹰潭贵溪江铜职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因家庭需求,在南昌购买了商品房,备案时间是2014年7月18日,现在需要申请提取公积金,想通过公积金官方网站上咨询了解下:

1.需要携带哪些证明材料?2.提取的截止期限是那一天?感谢你的关注,期待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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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9 热心网友

    鹰潭贵溪缴纳公积金在南昌买房的,办理提取首先需满足配偶户口在南昌,且在购房发票开具时间一年内。所需材料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正反两面用A4纸复印一份);3、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预收 款专用收据或销售发票、契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 印一份);4、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销售发票、契税发票 (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注:1、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购房行为发生壹年内提出申请。2、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 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3、购建一套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5年内再次购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则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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