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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开发商冒出来的违约金,拿走合同属于欺骗吗

去年10月份买的房,首付付了一半,还有一半首付合同签的是今年三月底交尾款,房契交过后还有两份合同,这两份合同(包含发票等等关于买房子的证明)都被开发商拿走了,现在房贷已经付了几个月了,4月初去售楼处咨询什么时候交房,准备教尾款,售楼人员说有违约金,合同不在我手里,买房和打电话催款时也没有跟我说有违约金的事,现在,开发商也不给我合同,即使是复印件,意思只有我交了尾款才给我合同,但是我觉得这属于欺骗行为,冒出来的违约金我觉得我很吃亏,现在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如果我强行拿走合同(在没有交尾款的情况下)他们有权制止我不许拿走合同吗?如果合同拿回来,这冒出来的违约金该怎么处理,开发商这样的行为属于欺骗行为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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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3 热心网友

    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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