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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房屋纠纷,关于交房和退房的问题

本人于2015年12月份购买房屋一套,并交付首付,于2016年1月份签订合同,由于当时快要过年了,开发商售楼处说年后过来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并办理抵押,银行贷款即可下放,但没说什么时间,而且在此之前我们明确问过好多次说办理的时间问题,别延误了之类的,售楼处说时间没事,结果在签完合同的一个月后去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房管局说已经办理不了了。因为我是着急买房结婚,所以房子比较着急,但是现在开发商却一直在拖时间说领导没同意没法交房,这时候我要求退房,请问有没有什么损失,之前交过的首付大约什么时间能退给我,谢谢大家了,在线等,急急急,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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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0 热心网友

    协商或者诉讼到法院解决。 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解除合同,退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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