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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关于济南仲宫宅基地的建房审批

老家在济南仲宫的,之前有一个宅基地,现在想要在宅基地的基础上建房,说是要审批的,想问问济南仲宫宅基地的建房审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内容或者相关的可以给我普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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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2 热心网友

    农民建房宅基地审批的相关依据如下(济南仲宫宅基地建房审批的相关依据与下述相同)一、法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55号令,第32条、33条二、审批数量、方式:无数量限制;审批三、审批条件 :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户:(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二)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三)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镇街人民政府审核,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四)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五)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53号令)第三十二条:市区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25平方米,其他区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四、申请材料:户口本、原土地证、申请、证明,有独生证的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五、申请表格:建房申请六、申请受理单位:街道、镇国土所,占用耕地的由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科受理七、审批机关:区人民政府八、审批程序:所在社社长签字--村长签字-现场踏勘--街道、镇(乡)国土所审核办理-占用耕地的由区国土房管局审核办理九、审批期限:10个工作日十、审批证件及有效期: 长期十一、审批的法律效力: 规范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十二、审批收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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