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网 > 福州房产问答 > 福州买房 > 福州二手房 > 夫妻两人在福州商业贷款购买一套二手房,夫妻两人作为产权人,同时指定男方父亲为第三产权人,请问男方父亲在龙岩交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否一次性提取出来?跟男方户口有无关系?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两人在福州商业贷款购买一套二手房,夫妻两人作为产权人,同时指定男方父亲为第三产权人,请问男方父亲在龙岩交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否一次性提取出来?跟男方户口有无关系?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两人在福州商业贷款购买一套二手房,夫妻两人作为产权人,同时指定男方父亲为第三产权人,请问男方父亲在龙岩交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否一次性提取出来?跟男方户口有无关系?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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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1 热心网友

    您好!1.根据《龙岩市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部分贷款、提取政策的通知》(龙住公[2015]47号)第二条规定,“取消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限制。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龙岩行政区域外购建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交本人或配偶购建房前在购建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交证明)。”因此,异地购房和还商贷与申请人户口无关;2.是否能提取,与此套住房购买和办理按揭贷款时的房屋产权有关。如您提交的的材料,房屋产权系您夫妻和父亲三方共有,则购房时间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您父亲在龙岩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还款满一年后,可以以还贷名义再次提取或者还款;3.您的情况未说明清楚,能否提取、是否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以具体材料为准;4. 您的情况相对复杂,建议提取人携带本人人身份证、三人的关系证明、《房产证》、购房时的相关契税发票和《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等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详细咨询,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花园广场大厦2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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