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上海南汇区 关于上海郊区宅基地拆迁分配的问题
家里在上海郊区有套老房子,宅基地使用证上是我爸的名字,我跟老婆结婚后,老婆的户口没有过来,依然在娘家,目前两人也没孩子。 请问,如果这套房子拆迁,又没拿到安置房这段时间内我和老婆离婚的话,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这套房子拆迁所得的动迁款也好,以及今后拿到的安置房也罢,是否需要计入我们双方的共同财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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