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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有三套房产,现已卖掉一套,名下目前只有两套,如果再购买,算第三套住房吗?那么这种情况,购买时可不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账户里的龙岩住房公积金?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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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3 热心网友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如果再买一套算第三套房。如果你在我市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包括保证类贷款),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包括组合贷款的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再次购房时也不得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你没有在我市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包括保证类贷款),则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新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建设工程许可证》发证时间为准)。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 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龙岩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夫妻关系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1)购买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提交经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2)购买二手房的,提交销售不动产发票、完税发票或涉税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到缴存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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