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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安徽蚌埠 房屋买卖继承问题

我父亲以前在镇上公社上班时,使用单位的住房和一件门面。 后期父亲去世时。 在2001年左右, 当地镇政府通知我房屋和门面卖, 然后我用3万左右的价格把住房和门面买下来。 镇政府给了买卖合同, 但是现在我弟弟要分我的房屋, 说他也有买卖权。  请问下我母亲(我弟弟对我母亲基本不问什么事的,母亲一直跟着我)现在如果立遗嘱, 去公证处公证 有没有用, 而且他是不是有买卖权。 而且就是有, 现在房屋我已经买下来了, 房屋是按现在房价给他一部分损失 ,还是按以前的房价给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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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2 热心网友

    1、若您买下来的话,属于您的,他无权要 2、您母亲财产可以立遗嘱,并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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