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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 爸爸的房子协议由女儿继承,后又和儿子说女儿死后由儿子继承,能

爸爸的房子协议由女儿继承,后又和儿子说女儿死后由儿子继承,能立这样的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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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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