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房产网 > 安庆房产问答 > 安庆贷款 > 安庆首付月供 > 我16年5月签订了购房合同(夫妻双方购买),也有首付款20%的发票,也进行了安庆公积金官方网站上备案。

我16年5月签订了购房合同(夫妻双方购买),也有首付款20%的发票,也进行了安庆公积金官方网站上备案。

但是公积金贷款一直未办下来,当初买房就是计划夫妻单方能公积金贷款45万(我妻子有公积金,我本人没有)才选择买房,现在政策调整了,我这个应该不受影响,现在就是担心会不会受新政策的波动,公积金贷款在额度方面会对我这个贷45万会不会产生一定影响,就是贷不了最高限额45万?(我妻子每月公积金缴存300,夫妻双方月收入8800.准备贷款45万,15年还清,月还款3100多。另外我有一套商贷的房子还款中,每月还贷810元,现在剩下4万本金没还,也可以一次还掉。)如果能贷45万,我夫妻两人月收入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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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6年12月27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意见》(宜政秘〔2016〕228号)规定: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意见执行前已签订商品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上备案合同并已支付首付款开具发票的,申办公积金贷款仍按《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宜政秘〔2015〕14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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