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 遗产纠纷

我继父和我母亲在一起生活了 20年 。但是他们  2011年1月才登记。2013年我继父去世了 。  我继父的父亲有一个小房  动迁以后分了两个房子 。房子的安置单 是我继父父亲的名字 。两个房子 当时一个给我母亲和继父了  一个给了我继父的妹妹 。我继父的父亲是 2000年去世的  房子是2006年以后动迁上楼的。房子下来以后一直都没有办理放票。2013年我继父去世以后 。我继父的妹妹 花钱把她那套房子办理的手续,然后卖了。没有通知我们 。现在我母亲也把我们住的这个房子卖了 ,但是我继父一共有一个儿子 两个姐姐 一个妹妹 。我想知道 如果他们告我母亲 我母亲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当初动迁交的钱是我母亲交的,发票的签字都是我母亲办的 也就是 06年上楼的时候我母亲拿了2万。如果告我们。我们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可以提他们也私自卖了房子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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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热心网友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一般的,应当由你母亲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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