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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 老人遗产与钱分配的问题

老人离世。就一个房子和安葬费与离休补看的工资分配问题 老人有五个子女。大儿子已经离世(大儿媳家大孙子,离异。大孙女以结婚。大儿子家,曾孙子,曾孙女)本地 二儿子。(二儿媳。二孙子以结婚)外地 大女儿。(大女婿。大外孙女,二外孙女都已结婚)本地 二女儿。(离异。小外孙子以结婚)外地 小儿子早年离世(小儿媳,小孙女)本地 老人一直都是大女儿以及大女儿家子女在照顾(街坊邻居都可证明)。 除小儿媳妇和小孙女(一家)基本没来看过老人。(来看老人就是要钱)小孙女一直有老人出钱上学,现以成年(未婚) 其他个四子女(大儿媳)都进过赡养义务(一直都是大女儿及其子女在照顾,其他子女偶尔会过来看看) 现在小孙女去法院起诉也要分一份,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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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 热心网友

    如无遗嘱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均分。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的则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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