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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安徽阜阳 离婚判决财产纠纷

父母离婚于2010年离婚,协议书判决: 1,两个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所有; 2,男方付给女方八万元人民币,分三年付清,2011年付四万,下余四万两年内付清; 3,共同财产一套套房归两个孩子所有; 现在问题是 1,男方至今未付女方分文,如何判决法律强制执行? 2,判决执行是按照当初判决的八万人民币给,还是以此之上支付更高的费用? 3,大儿子20岁进入社会,小儿子12岁跟男方生活在判决的房子内,大儿子能否要得判决房子的折合一半财产? 4,如果能要回判决房子的折半财产,是按照离婚判决时间的房产价值评价,还是目前房产价值的评价?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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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7 热心网友

    这是可以 直接诉讼来要求离婚的 建议委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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