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商品房时购买合同只有我一个人名字,不动产发票也是我一个人的名字,之前买房时已经提取我个人的鹰潭公积金。昨天去办理房产证手续将我爱人作为共有人添加上去了。
契税发票也是我和我爱人的名字缴纳的。现在想请问:是否可以提取我爱人的公积金?如果可以提取,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和手续?盼回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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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已办理过提取业务所以不能再次办理提取业务。但当时如果是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每年办理一次按年提取还贷业务。该业务可以提取双方的公积金。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公积金 大厅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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